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

业务范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后评价

1定义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环评文件类型根据对环境影响程度的不同分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

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

2何时办理环评手续?

环境影响评价应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应当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

3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


电话:0519-83608886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91号拨云科技园B栋616
Copyright © 2024 常州华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006797号-1   迅捷网络设计制作